行政許可等名詞解釋
行政審批:是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合稱。行政審核又稱行政認可,其實質是行 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行為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認可,實踐中經常表現為蓋 公章; 行政批準又稱行政許可, 其實質是行政主體同意特定相對人取得某種法律 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 實踐中表現為許可證的發放。行政審核與行政批準經常聯 系起來使用,只有符合有關條件才能獲得許可證,而且還需定期檢驗,如果沒有 違反規定的情況出現, 就由有關機關在許可證上蓋章,表示對相對人狀態合法性 的認可??傊?,行政審批是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由實際執法部門來審核是否符 合條件的行為.。通常包括審批、核準、批準、同意、注冊、認可、登記、檢驗、 年檢等幾十種。但從行政許可的性質、功能和適用條件的角度來說,大體可以劃 分為五類:普通許可、特許、認可、核準、登記。 行政處罰:是指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為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 民、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而尚未構 成犯罪給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為。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機關或者法定授權的組織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無償收取一定財物的行政行為。行政征收須以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負有行政法上的繳納義務為前提, 其實質是國家以強制方式無償取得管 理相對人一定財產所有權。 行政強制: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目的,對相對人的人身、財產和行為采取 的強制性措施。 行政確認: 是指行政機關和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有關法律事實 進行甄別,通過確定、證明等方式決定管理相對人某種法律地位的行政行為。例 如,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醫療事故責任認定,傷殘等級的確定,產品質量的 確認。 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 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 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獎勵:是指行政主體為了表彰先進、激勵后進,充分調動和激發人們的積極 性和創造性,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為國家、人民和社會作出突出貢獻或者模 范地遵紀守法的行政相對人,給予物質的或精神的獎勵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給付:行政主體在特定情況下,依法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供物質利益或賦 予其與物質利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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